李根||微观史学以小见大的逻辑差异——兼谈与其他史学路径的关系
李根,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
摘 要:
以小见大是微观史学的特色。其合理性历经学界的误解和质疑,逐渐被认可。可是,由于当前研究往往就少量微观史作品谈其共性,尚未辨明其以小见大的逻辑差异,因此对微观史学的概念理解仍显模糊,与之相关的各种理论争议也没有被澄清。基于对20余项微观史作品的以小见大逻辑剖析,可以分辨出“单子同构”“结构细化”“符号阐释”和“例外反推”四种类型。识别以上差异,有助于更精准地厘清微观史学与“全球微观史”“碎片化”“后现代主义”和“新文化史”的关系。全球微观史关注大空间跨度的文化反差,使个案极具代表性。这不能解决乡村主题微观史的论证可靠性问题,但证明关注冲突是以小见大的最合理思路;所谓“碎片化”的研究必不涉及宏观历史的思考,微观史学能提供更新历史共识的“反例”,有以小见大的意义,可避免成为“碎片”;后现代主义主张放弃整体史观,不抵制虚构,微观史作品则均致力于以小见大,也言出有据,存疑明确,与后现代无关;新文化史关注文化挪用,与大多数微观史类型有论证逻辑的差别,只有“例外反推型”与之契合。明确微观史学的逻辑差异,可以为澄清多重理论误解提供直观参照。
关键词:微观史学;以小见大;全球微观史;碎片化;后现代主义;新文化史
微观史学(Microhistory)产生学术影响已近半个世纪。我国学界对之引介也有二十余年。作为“微观史学”概念的提出者之一,乔瓦尼·莱维(Giovanni Levi)曾于2011年撰文《三十年后反思微观史》。本以为长时跨度拉开了作者的理论认识纵深,遗憾的是,此文短小,所论基本是早年文字的翻版,即微观史学揭示“年鉴”推崇史学“总体-计量”化的弊端,自下而上的大众视角,借鉴人类学方法的创新性,以及必然回到宏观视野几个要点。这些在国内学界早已耳熟能详,概无新意。
微观史学的理论探讨似现“瓶颈”。已有研究多是总结几部微观史代表作的共性,或是按照已总结好的共性去分析某项具体的微观研究,缺少对更多微观史作品间的差异性分析。其实,同为以小见大的论证,各项微观史研究的逻辑论证方法多有不同。只概括共性,不阐明区别,全貌仍是模糊。微观史学影响颇大。它见微知著的特点在历史写作和教学实践中多被作为方法创新的常见参照。在理论追问时,它与别种新史学议题的互动形成更多理论认识。可是,虽然常为援引依据,但微观史学本身的细节若不辨清,基于它的多重延展便很容易发生误解,并以讹传讹。若仍是一概而论地品评其“微”的共性,不注重分析不同学者、不同研究以小见大的逻辑差异,微观史学的理论探讨难免流于表面。
基于此,本文尝试对诸种微观史作品以小见大的论证逻辑分门别类,逐一分析其各自论证的合理程度,并通过比较,解读其间差异。进而,就几种与之纠缠不清的理论认识再度推敲,推进学界关于微观史学的认识和理解。
在微观史学被认识的过程中争议不断。在其成为特定史学概念前,“微观”一词本身已是具有方法论意义的常用概念。它与“宏观”互为辩证,是全面认识历史的必要视角。只是“微观”的“位级”比“宏观”低。一般认为,微观只能看到个案,具象所见难免偏狭。“微观史学”恰恰就是基于个案的研究。因而,关于它的理论探讨逐渐深入的过程,就是将之与拘泥个案的短浅观察区分开,剖明其以小见大要旨的过程。
大体上讲,西方学界对微观史学的认识深化经历了三个阶段。初时,西方学者往往在不甚了解的情况下,凭经验仅将之视为史学研究的前期材料准备;继而,当学界正式关注它时,一些学理质疑也相继出现;其理论创新意义被重视和总结则在其出现的20年后。国内学界材料引入略迟。对之理论探讨开启时,西方的认识深化已大体完成。材料充分后,国内学者直接进入与西方学者语境相通的全面评价阶段。
第一阶段,学界不了解微观史学是仅就个案调查阐发历史普遍性认识的以小见大研究,往往认为其不过是史学研究的初步环节,不结合宏观考察,很难有所成就。这种认识在20世纪50至70年代成为西方学界的主流声音。那时真正意义的微观史学作品还未问世,但关于巫术迫害和物质文化的社会文化史已经作为微观史学的“同构”形态在学界形成影响。费尔南·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批评微观史研究不过就是基于小事件的狭隘关注,对从整体考量才能得出结论的历史学思考无甚作用。他说:“乍看之下,过去似乎正是由这样一堆各种各样的事实构成的,其中有些引人注目,有些则模糊不清,而且不断地重复发生。这些事实成为微观社会学、或者说人类关系社会学以及微观历史学的日常研究对象。但是,这堆事实并没有构成科学思想自由耕种的全部现实和全部深厚的历史。”这种态度一直影响着他对微观史学的态度。
国内学界在90年代开始谈及微观史学,对之判断比布罗代尔更辩证稳健,但论述未透析微观史学以小见大的新意,似是将其视为史学研究的基础环节,即文献的考证推敲。郭小凌当时的看法有一定代表性。他说:“对历史的研究应是宏观和微观方法的统一,不能厚此薄彼……微观研究法,即把研究对象同普遍联系隔离开来单独加以考察的做法,只是总认识过程初期阶段的方法……欲认识历史研究对象的全貌,必须进一步把它置于更大范围内,即由各个单一人物和事件组成的一定整体内,恢复它与其他历史单一的固有联系,用各种手段揭示各单一之间稳定联系和相互制约性(规律),以实现较复原具体史实更高的史学目的和价值。”在他看来,“微观研究”即是运用“一些诸如古代死语言、现代外文、碑铭学、钱币学等考索的基本功”的“考据、实证”。
可见,如果仅是“顾名思义”地理解“微观史学”,往往会将其视为专事个案的“雕虫小技”,或不进行大量汇总就没有史学意义的“初级产品”,不易意识到它是一种理路独立、直指历史普遍性解释的以小见大研究。如今,一些对微观史学不甚了解的读者仍持此看法。
第二阶段,几本有影响力的微观史作品在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引发热议,褒贬皆有。赞赏者多是重视其大众视角,如菲利普·阿利埃斯(Philippe Ariès)就认为意大利的C.金兹伯格、美国的N.Z.戴维斯“对群众性宗教的研究……在今天史学中占有重要地位”。批评之声未见多,但影响力大。
一种批评认为微观史学以小见大的逻辑并不具说服力。多米尼克·拉卡普拉(Dominick LaCapra)在1985年撰文质疑《奶酪与蛆虫:一个16世纪磨坊主的心灵宇宙》(下文简称为《奶酪与蛆虫》),认为作者没有理由将个案特点比附于农民群体的文化普遍性。他说:“金兹伯格说‘这几段声音可以将之归结为一种普遍存在的农民文化特征’。我在这段话中看不到他所谓的四个显著特征在多大程度上独属于农民文化……金兹伯格没有对这些问题给予回答。”《马丁·盖尔归来》的作者在该书的导论中表示研究中缺乏一些关键史料,因而她不得不使用推测。罗伯特·布朗(Robert Brown)撰文对此提出批评(1988年):“这位史家不应该让过去的人们说出或做出背离于向史料致以最高级别尊敬的事情……遗憾的是,在《马丁·盖尔归来》中,戴维斯允许过多的发明去模糊那些激起它共情和想象的大众生活。”此类质疑是所有微观史研究者需要回答的。
另一种批评认为微观史学对史学整体发展趋势造成恶性影响。弗朗索瓦·多斯(François Dosse)在1987年时指责微观史学受到不应有的关注,引发了史学的“碎片化”。他说:“这个以独特性为基础的世界越来越不协调,历史学家观念的变化也使这个世界的历史学陷于破碎。这些历史学家不再探求现实的整体性。”多斯讽刺《蒙塔尤:1294—1324年奥克西坦尼的一个山村》(下文简称《蒙塔尤》)说:“照此下去,过去将不复存在,提及过去也只能是为其重新举办一次丧礼或体味一下思古之幽情。”他还说:“卡洛·金兹伯格定义的微观史学仅限于人种历史学领域……于是,物质文化覆盖了社会的其他层面,它的扩张使社会销声匿迹。”“碎片化”的措辞极具表现力。它是日后学界负面评价微观史学时必被提及的词汇。
还有学者先褒后贬。埃里克·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m)的早年研究与微观史学有共鸣,他也关注社会边缘群体。在为金兹伯格第一部微观史著述的英文版作前言时,他对微观史学多有褒奖,他说:“金兹伯格的优点在于,他远早于勒华拉杜里的《蒙塔尤》就意识到——与通常假设相反——宗教裁判所的文献让我们触及了其受害者的声音,并得以重建他们公开的和私人的心智宇宙。只有具有高超技巧的,尤其是,极富想象力的史家才能做到如此。”不过,霍布斯鲍姆在2002年谈到“有一种转移”,即“从望远镜转向显微镜——正如年轻的意大利史家卡洛·金兹伯格所著的关于一个16世纪弗留里古怪磨坊主的世界观的极具影响力的小本专著中所做的那样”。他批评说:“这种立场的危险性曾经在于、现在也在于瓦解了话语世界的普适性,普适性是所有作为一种学术和智识学科的历史学的本质。”霍氏的批评值得玩味。此番“反戈一击”令金兹伯格颇为困惑。
“碎片化”的批评不属于学理探讨,更多是对舆论动向的敏感。不过,拉卡普拉和布朗的批评的确切中要害。从不足量的个案调查直接跳到普遍认识,且掺入推测成分。这抵触于史学研究的常理,应该深究。
第三阶段,随着微观史学的学术和社会效应已尽数展现,西方学界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史学史意义上对之进行共性总结和价值评估。一些学者称赞微观史学对人类学理论工具的创新性使用,并认为细腻展现社会底层民众的历史是特殊贡献。彼得·伯克(Peter Burke)较早(1992年)概括微观史学的特点。他说:“有几个理由可以表明使用社会显微镜是可取的。单个样本可以微缩地代表一种状态,即历史学家或人类学家(根据其他理由)业已知晓的某种流行状态,这一事实促使他们选取这些典型并加以研究。”格奥尔格·伊格尔斯(Georg Iggers)在1997年指出:“历史学的主题已经从社会结构和历程转移到广义的日常生活的文化上面来。随着新的注意力被给予了个人,历史学便再度采取了一种人情味的面貌,但这一次不是给予了上层的权势者而是给予了普通的百姓……对日常生活文化的这种新强调,就把历史学和克利福德·吉尔兹的人类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经此概括,微观史学成为日后史学史叙事中不得不提到的阶段性话题。
国内学界对微观史学的理论探讨从陈启能2002年发表《略论微观史学》开始。文章尽管称“略论”,实际是在西方学者全面分析的理论成果基础上,对微观史学的共性和问题要点做进一步精炼。尤其有见地的是,陈启能结合中国史学的特点,指出微观史学有方法论范式意义的创新。他说:“微观史学的特点并不在于它的研究对象的微小和分析规模的狭窄或带有地方性。如果仅是这样,那它就与地方志很难区分了。实际上,这两者有很大的不同……微观史学家……并不是简单地用微观的共同体(如社区、家庭、个人)来代替宏观的共同体(如国家、经济、民族),而是要改变研究的原则。因为即使是研究微观现象,如果不改变研究原则,同样可以用概括的,适用于宏观研究的方法,结果就没有什么两样。”陈启能的高屋建瓴将国内对微观史学的认识推进了一大步。
21世纪以来,国内外学界对微观史学的认识程度未有明显深化,主要表现为两种。一是基于某一研究者进行个案调查谈微观史学的特点。二是基于多位研究者的多部作品总结微观史学的共性。无论是哪一种,往往都存在基础数量不足,以偏概全的问题,即将单个或几个作品的特点解释为所有微观史共有的情况。2011年,陈壮飞(Chuanfei Chin)在《历史与理论》上发表文章《边缘与怪物》,提出总结微观史学“六种解释标准以便思考以小见大的推论”。可是文中基本是基于理查德·柯布(Richard Cobb)的一本作品,结合金兹伯格对以小见大策略的理论分析,得出研究异类可以反映历史普遍性的结论。此认识学界早已讨论。看似有创新的主题其实仍未超越前人。2013年,两位冰岛学者出版导论性著述《微观史学是什么》,对微观史学产生以来的众多作品和相应话题做全面梳理。此书汇总信息颇有贡献,但内容散乱,关键的深层理论剖析不多。除针对性研究外,周兵在范围更大的新文化史主题中对微观史学的共性作概括。另有学者偶尔二度反思微观史学与“碎片化”关系的讨论,但不像西方学者那样矛头直指经典作品,而是认为不恰当的效仿才会出现“碎片化”,且通过结合大历史分析可以避免。无论从何角度分析,近十几年中就微观史学展开的理论探讨多是总结其共性特征,大体认识仍在《略论微观史学》一文的格局之中。
综上所述,近些年学界对微观史学的理论探讨之所以打不开局面,一再老调重谈,关键在于已有的个体剖析与共性总结都未专门讨论一众以小见大的研究在“微观史学”这一醒目标签下采用着不同的论证逻辑。只分析个别一项或几项研究,判断容易以偏概全;共性概括没有细化差异,看不到基层细部。因而,需要对更多微观史作品做逐一评估,以比较视角对各种以小见大的逻辑差异分门别类,并阐明其各自不同的学理依据。如此,方能在真正如实体现微观史学的清晰谱系中对之进行解读,既全面又深入地看到这种有广泛影响的史学类型的独特理路和内在问题。
理论探讨中,有时认为微观史学以小见大的逻辑来自克利福德·格尔茨(Clifford Geertz, 又常译作“吉尔兹”“格尔兹”)的“文化”人类学。因而,印象中微观史是以对个案的符号意义进行象征性阐释实现以小见大的论证。然而,影响微观史学的人类学不仅格尔茨模式一种。“功能主义”和“结构主义”人类学实际上也是其借鉴对象。更复杂的是,有些微观史学受人类学影响不大,而有些研究不提人类学影响,但论证逻辑却与某种人类学模式高度契合。不同研究者的逻辑多有差异,甚至同一位学者在两部作品中也会采用不同模式以小见大。
此处选取十五部有影响力或在其理论成熟期产生的微观史作品作重点分析,并辅以其他若干有时也被视为微观史学但典型性有争议的作品做参照比对。从这些作品中,可以初步分辨出四种以小见大的逻辑类型:“功能主义”人类学式的“单子同构型”,类似“结构主义”人类学的“结构细化型”,基于文化人类学的“符号阐释型”,以及意大利微观史学团队的“文化派”独创的“例外反推型”。这种划分仅就各项微观史研究以小见大的逻辑差异而言。任何研究当然会吸纳多种理念,但每部作品论证的主线逻辑必定一以贯之。如果一些不涉及逻辑主线的观念元素同时出现在不同类型中,则不会影响此处对核心思路的差异性分析。
1.“单子同构型”的以小见大逻辑
这种逻辑类型的作品有《蒙塔尤》(1975年)和《19世纪晚期和20世纪早期的未婚母亲:临床史和生活史》(1980年)。“单子同构型”的要旨是“解剖一雀知群雀”。此类研究往往预设所选取的研究个案是一个具有可重复性的“单子”,剖析了这个“单子”的基本结构,也就了解了众多与之同构的单子,因之认识了其构成群体的共性,由此以小见大。这种类型的微观史学不求反映整个社会的全面构成,只集中表现其中成规模的一部分,如一个村庄或一个社会群体。
《蒙塔尤》研究14世纪法国西南边陲的蒙塔尤村,将之视为当时法国西南众多农村的实况代表。作者埃马纽埃尔·勒华拉杜里(Emmanuel le Roy Ladurie)说:“我打算最贴近地观察基本细胞,或者说是观察(通过聚合其他同类原子)构成该村庄的大分子的原子……蒙塔尤的这种家庭与附近比利牛斯山的家庭差别不大。”显然,他将蒙塔尤视作一个轮廓和构成清晰的“单子”,并通过强调“差别不大”说明该村与周边村庄同构,因而蒙塔尤村的特点也就可以被视为法国西南地区村庄的共性,即以小见大。
这种通过预设个体具有可重复性并将其个性等同为同构个体集群之共性的逻辑,明显具有“功能主义”人类学的特征。其代表人物阿尔弗雷德·拉德克里夫-布朗(Alfred Radcliffe-Brown)1950年时就提出这种逻辑论证方法。他在《原始社会的结构与功能》中谈道:“原子物理学研究的是原子结构,化学研究的是分子结构……由此,我认为,自然科学也应该有这样一个分支,其任务在于揭示社会结构的一般特性,而这种结构的构成单位则是人……一个复杂的机体是按一定结构排列而成的生命细胞和间质液体的合成物,一个生命细胞同样也是一个合成分子的结构排列。”这与勒华拉杜里在《蒙塔尤》中采用的比喻方式如出一辙。尽管《蒙塔尤》中没有论及其逻辑取自拉德克里夫-布朗,但全书结尾最后一个引注,正是《原始社会的结构与功能》。
意大利学者吉安娜·波玛塔(Gianna Pomata)的以小见大逻辑也是“单子同构型”。她基于19世纪意大利社会收容所的病例,调查这里接收过的几位未婚生子的流浪女子的生活处境。波玛塔调查的个案中,有的女子在产后仍需收容所照顾自己和新生儿,只能在身体状况不佳的情况下勉强参与劳动或为更多孩子喂奶,生活状况很差。她推论这是该群体的常态。她说:“在这些未婚母亲身上,我们确实可以看到对个体进行的标准化处理,这使他或她的逆来顺受变成常态;而我们由于做了选择性的汇总,因此看到了一段实施压制的历史和现实境遇的历史。”作者将她所调查的几个未婚母亲视为“单子”,且认为收容所中的其他产妇具有“同构性”,并将其特征视为被收容女子及其子女群体特征的概括。
“单子同构型”的以小见大逻辑将小人物作等量化研究,弱化了个体特殊性的考量。尽管此类作品中的确也表现了个体小人物的言行,但在总结群体特性时,个体表现就直接以“附近村子差别不大”或“个体成为常态”之类的简单判断为理由指向普遍性判断。作者当然不会真的认为社会底层的民众活动整齐划一。研究思路如此,只能是他们对微观史学以小见大的逻辑追问不够充分。
2.“结构细化型”的以小见大逻辑
属于“结构细化型”的作品包括:《罗芒狂欢节:从圣烛节到圣灰星期三:1579—1580》(1979年,下文简称《罗芒狂欢节》)、《王氏之死:大历史背后的小人物命运》(1978年,下文简称《王氏之死》)、《承袭的权力:一个驱魔师的故事》(1985年,下文简称《承袭的权力》)以及《一个利古里亚社群体的政治体系:16世纪晚期和17世纪早期的切沃》(1981年,下文简称《一个利古里亚社群体的政治体系》)。不同于“单子同构型”仅概括一个群体的特征,“结构细化型”研究要求更复杂的分析。它预设宏观社会是多因素起作用的复杂构成,而微观事件则是宏观诸因素矛盾关系的缩影。因此,这种研究计划通过个案呈现整个社会机制的运作,即多层级、多方面社会因素在特定事件内的集中反映。
勒华拉杜里的《罗芒狂欢节》把16世纪末里昂地区的异教冲突视为当时法国政治、经济、宗教和阶级因素多重矛盾的缩影。在他的解读中,该事件的突发性背后是宏观发展趋势的必然性。他指出:“罗芒狂欢节尽管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地方事件,却深刻地解释了往昔文化中的各个层次……从更加广泛的意义上说,罗芒狂欢节让我们看到的是:在宗教改革时期、巴洛克时代初期和天主教反改革运动兴起之时的一出文艺复兴的城市话剧。”“剧场”的比喻反映了勒华拉杜里将个案作为宏观诸因素之微观演示的以小见大逻辑。
倡导这种逻辑的学者中,法国“结构主义”人类学家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evi-Strauss)最为著名。他在《结构人类学》中认为个体活动与整体结构之间有着对应关系。他说:“可以对各种习俗、制度以及由群体规定的行为从事比较的和结构的分析……我们于是最终有希望克服存在于集体性质的文化和体现它的个人之间的二律背反现象,因为在这一全新的视野之内,所谓‘集体意识’将还原为普遍法则在个人的思想行为层次上的若干时间样态,即精神的无意识活动。”这种取向类似于法国年鉴第三代学人倡导的研究“非个人的内容”的“心态史”。勒华拉杜里曾谈到自己理论侧重的变化。他说:“从我的工作出发,这是否会让我最终放弃功能主义,而越来越接近于结构主义呢?说实话,我早就采取了这样一种立场。”这也解释了他为何在两部微观史作品中采用不同的人类学理论作以小见大的论证。
史景迁(Jonathan Spence)的《王氏之死》从明末清初时中国郯城县的一起女子红杏出墙事件谈起。实际上关于王氏的正式描写出现在书的末段,占了很小的篇幅,且只是联想出的模糊形象。全书的重点是呈现当时山东地区农村社会的几个主要因素,如历史地理条件、经济制度、家庭伦理、民间势力。王氏被用来演示多方社会因素如何复合性且具象地在底层发挥作用。史景迁将王氏比作“退潮海水中的一块石头”,尽管微小,却呈现了退潮前的阳光和海水这些宏观力量在其身上留下的“色彩和浅纹”。此书“大历史背景后的小人物命运”的副标题,已是对“结构细化型”逻辑的高度概括。
乔瓦尼·莱维属于意大利微观史学团队中的“社会派”。他的《承袭的权力》试图呈现多重社会因素对事件的影响。该书从17世纪末意大利北部的基耶里地区发生的一次宗教争议事件入手。研究的目的是揭示萨沃伊政府、地方权贵、富农和贫农之间关于土地和经济利益的盘根错节。莱维认为功能主义过于抽象简单。他希望在社会结构分析中纳入更多社会因素的考量。他说:“古往今来,对组织或个人的决策系统的阐释,往往都是建立在功能主义或新古典主义图式的基础上……而在本书中,全然不同的阐释范畴将会引导对实践的叙述:规则的多义性……”在他看来,基耶里事件反映的就是多种社会规则在个案事件中的多重作用。如他所说:“那些普通的政治生活、社会关系、经济规律以及一个平常的小村庄的心理反应,使得我去研究那看似风平浪静实际却在发生着的许多相关事情。”在莱维笔下,小事件由宏观因素决定,但由于因素众多,宏观因素对个体的影响不呈现规律性。
爱德华多·格伦迪(Edoardo Grendi)也是意大利微观史学团队的“社会派”。在《一个利古里亚社群体的政治体系》中,他研究切沃地区16世纪末至17世纪初的社交网络。他与莱维观点一致,反对将社会解释成上、下二元的构成,认为必须考虑多重因素的影响。他说:“要职的分布和财富的分布,为个体角色的比较构设了两个明显的参照框架。然而这也意味着必须根据妇女、商人、公证人和法学博士、牧师、船长、渔民和雇农等文化类别来理解社会结构。”格伦迪对各种宏观社会因素的考量进行了繁复的量化分析,呈现了微观史研究方法的可能性。
“结构细化型”微观史学比“单子同构型”考察了更复杂的社会情况。不过,尽管考察内容复杂,但个体相对于各宏观因素而言只是简单的“反应物”,没有体现出个体特殊性和意识能动性。此外,尽管“小”与“大”之间的确形成了看似清楚的结构关系,但这些多层次的宏观因素是否确实反映在个体的行为中,发挥了多大作用,不易确证。即便以量化分析辅助,也不会加强说服力。
3.“符号阐释型”的以小见大逻辑
这种类型的以小见大逻辑体现在《屠猫狂欢:法国文化史勾沉》(1984年,下文简称《屠猫狂欢》)、《马丁·盖尔归来》(1983年)和《大地的钟声——19世纪法国乡村的音响状况和感官文化》(1994年,下文简称《大地的钟声》)中。“符号阐释型”的微观史研究主要集中于文化主题。为之提供理论依据的是格尔茨的文化人类学。他最具影响的论述乃强调真相的意义“如此非同一般地‘深’”。因此,他提出“只有把文化当作纯粹的符号系统,‘在其自己的语境中’,通过区分其各种元素,确定这些元素间的内在关系,继而根据那些起着核心作用的符号,才能在普遍性的思路上总结整个体系的特征。”这一论证逻辑在“符号阐释型”微观史研究中均有体现。
《屠猫狂欢》中的《工人暴动:圣塞佛伦街的屠猫狂欢》是借鉴格尔茨人类学的典型。作者罗伯特·达恩顿(Robert Darnton)关注了一家18世纪法国印刷铺的伙计们做出的怪异举动。他们以审判的方式将一群野猫抓来处死,并发出哄笑。达恩顿以猫为符号进行阐释,他说:“巫术、狂欢、偷情、闹新婚和屠杀,旧制度的人从猫的哀号中可以听出许许多多的内容。”进而,他将猫的象征意义结合到伙计们的“特定语境”,解释伙计们做出怪异行为的内涵:“工人觉得大屠杀好笑是因为他们找到一个法子,可以当面掀翻师傅这个资产阶级的桌子……指桑骂槐说她(老板娘)本人就是女巫……使得他(老板)的妻子在象征意义上沦为受侵犯的对象。”最终,达恩顿得出了普遍性判断——“旧制度下工人阶级的强悍有其限度”。《屠猫狂欢》一书中还有对其他主题的研究,但此项研究最清楚地体现了格尔茨的理论架构。
《马丁·盖尔归来》主要将农村家庭中的男性成员作为意义阐释的符号。该书研究16世纪著名的“冒充夫君案”。此事的怪异之处在于,社会舆论对冒充者颇为支持。最引人联想的是妻子贝特朗的态度。她在真马丁出走后仍守贞多年,但却在必知此人是假的情况下接受了冒充者,甚至在法庭上依然维护他。作者娜塔莉·泽蒙·戴维斯(Natalie Zemon Davis)的符号阐释从男性的象征意义开始。她说:“这个世界的组织结构和公众认同与男性密不可分。”她从家人、村民、法官乃至后来评论此事的思想家、诗人的态度中看到,男性对于不同身份的人可能意味着遗产继承、村产份额、社交自主、生产劳力、家族兴旺、生活美满、宗教福音等多重意义。在戴维斯眼中,这些意义交织,就呈现出16世纪法国家庭伦理观念的整体背景。她说:“我借助于来自同期本地的其他资料,努力去发现他们也许看到过的世界,他们也许有过的反应。”戴维斯随即承认她使用的这些材料不够充分,但也强调自己并非在无端联想。她说:“一部分是出自我的发明,但那是经过过去的声音严格检验了的发明。”这也成为批评者攻击微观史学虚构历史的口实。
阿兰·科尔班(Alain Corbin)的《大地的钟声》讲述了18世纪法国奥布纳镇关于敲钟政策的变化及相关争议事件。钟在书中被视为象征小镇文化的符号。科尔班阐释道:“钟是象征性的微妙的混合,它是一种革新,同时又使记忆永存。然而,钟发出的听觉信息比神像的视觉信息更具强制性,拥有更强烈的情感力量。”科尔班在关于钟的新旧多义象征中阐释出法国市民在几十年中的观念变化。
相比于“单子同构型”和“结构细化型”在预设上暴露的简单化问题,“符号阐释型”对人文复杂性的重视使之逻辑更为合理。前述两种逻辑以小见大的依据仅是预设宏观与微观必然有关联,对关联何以发生缺乏解释。“符号阐释型”在其间加入“象征”的环节。有了这个中介,个体行为转化为宏观意义的解释不再生硬,微观灵活性和宏观规律性之间的衔接更为圆融。不过,问题也恰恰出在象征上。它其实是将以小见大的所有难点都包裹进这个模糊的概念。通过符号如何能准确地把握其所研究对象的象征意义?没有合理解释。格尔茨在《深描:面向一种文化解释理论》中认为,象征“不必通过累积发现的方式曲线式地增长,文化分析应是突破式的、不衔接但却呼应的过程,要越发大胆地尝试”。可是,微观史研究者以之论证历史时还是心存疑虑。达恩顿说:“选取这类材料难道不嫌武断,又据以推出概括的结论难道没有流弊……我必须承认,这一类的异议令我不安。”微观史学以小见大的逻辑合理性问题在这里没有解决。
4.“例外反推型”的以小见大逻辑
意大利微观史团队“文化派”史家的作品是这种类型的代表,包括:《本南丹蒂》(1966年,英译本题为《夜间的战斗——16和17世纪的巫术和农业崇拜》,下文简称《夜间的战斗》)、《奶酪与蛆虫》(1976年)、《牛骨与牛皮:一个大众传说,一半圣传,一半巫术》(1979年,下文简称《牛骨与牛皮》)、《阿格纳德洛战场上的死灵之王》(1982年)。这种微观史学的突出特点是在研究对象和思维方向上都有反常规性。首先,它聚焦的小人物是处于边缘的“少数派”,如异端、巫师及其活动,这增加了以小见大的难度。继而,它将小人物的古怪想法或异端状态解释为因权力压制而隐匿的大众文化暗示。进而,这种研究往往提出精英思想可能不是唯一的文化单元,假设存在一种具有自主性的大众文化。最后,它将其他某个或某些与之相距遥远却形态相似的现象视为这种自主性大众文化普遍存在的证明。“例外反推型”研究的学者也强调格尔茨人类学理论的重要影响。不过,除了几乎所有研究都多少借鉴的“去中心化”和“他者视角”等基本元素,他们以小见大的逻辑与符号阐释并不同路。作为这种类型的理论解释者,卡洛·金兹伯格至少介绍过五种理论来源。在实践中,这些都已融会贯通,面目难辨。相比于对前人理论的借鉴,此类型研究者的创造性整合起到了更关键的作用。
《奶酪与蛆虫》最为典型。该书研究一个磨坊主的反常思想。这个磨坊主抨击教会和教义、宣扬信仰自由、猜想宇宙缘起。其大胆言论使他遭到宗教裁判所的审问。法官软硬兼施迫其认罪,但即便屈打成招,他直到被处死都坚持己见。观点犀利超前,抵触主导文化,身份却不过布衣——磨坊主如此另类,尽管有胆大妄为的性格因素,但不合身份的高论从何而来?作者金兹伯格认为“最好暂且将之归于一种可能经历数百年却从未被祛除的农民信仰”。磨坊主读过几本书,但金兹伯格认为并不能据此判断其观点来自精英的著述。通过比对,他发现“梅诺乔基于他读到的东西自行冥思苦想,没有受任何既有框架的约束。他读的是曼德维尔的《游记》或《审判之书》等无违逆暗示的文本,提出的却是最为非同凡响的宣言”。金兹伯格认为,这是磨坊主具有文化独立性意识的证明。继而,他指出其实另一地区也有一个磨坊主发表过对精英文化断章取义的自主创见。他说:“这两个磨坊主实际上相隔数百公里且素未谋面,但说着相同的语言且共享着同样的文化。”在金兹伯格看来,这种修改精英文化的复杂思维过程如此相似却相隔遥远,只能证明一种有独立自主精神的大众文化普遍存在。他说:“将这些相似性解释成自上而下的运动,是在固守那种‘思想毫无例外地源自统治阶级’的看法,这难于接受。另一种选择是拒绝这种简单的说明,去假设这一时期统治阶级文化和被统治阶级文化之间有着复杂得多的关系。”金兹伯格以一个反常的小事,揭示出一种普遍现象隐匿存在的可能。
金兹伯格多次为这种从例外个案反推出宏观判断的以小见大逻辑做出理论性说明。他用“正常的例外”概念解释特例何以暗示普遍现象,以“形态学相似”作为论证少量孤立个案存在联系的依据。两个概念都针对因证据不足无法深入的主题。“正常的例外”不认同那种“少数服从多数”的史料鉴定习惯。金兹伯格认为,就记述大众群体的材料而言,众口一词反而不可信,因为“书写普遍出自那些有意无意地贯彻主导文化的人。这意味着我们即便真的看到过去农民和手工业者的想法、信仰和企盼,也几乎总是以歪曲的视角和通过中介看到的”。金兹伯格认为只有在冲突性的对话中才能看到底层社会不为人知的部分。他说:“通过法官的质问和被告的回应之间的歧见,一种有深刻根源的、基本上是自主的大众信仰状态浮现出来。”这种思维将阶级的权力压制和书写的话语权压制加入了史料可靠性的考量。以此种思路看,磨坊主竟敢在法庭上高谈阔论的个性的确是例外,但他所反映的大众必然受到精英文化影响同时又以自我意识对之修改加工的文化互动状态,是有代表性的。
“形态学相似”是论证两个相距遥远的个案具有实际文化关联的依据。金兹伯格认为这暂且可以替代文字证据。他受到艺术鉴赏的启发:既然可以根据艺术品的形态特征将无名画作与作画者联系起来,那么历史学家也可以根据两个相距遥远的小人物共同的思考方式确认他们存在实际联系。他说:“鉴赏家的形态学方法让我着迷……通过一系列纯粹形式上的联系重新建立起其他方法难于了解的历史现象(艺术的品味、艺术作品的日期),如果必要的话,这种尝试可以通过不同的文献得到检验和纠正,但其合理性始终是没有漏洞的。”不过,以“形态学相似”论证两个距离遥远的个案有联系,只能针对内容构成比较复杂的相似情况。而对作为人类社会基本且常规的状况,则尽管看到共性却不能称其存在文化联系。例如,不能因为蒙塔尤村的妇女和山东郯城的王氏都红杏出墙,就判断两个地方有过文化互通;反过来,如果从文艺复兴时期的壁画里看到了龙凤呈祥,那么不需史料也可以确定存在着某种文化交往。
金兹伯格的《本南丹蒂》(《夜间的战斗》)是实践上述理论的早期作品。它研究的是16世纪意大利北部山区的一群被称为“本南丹蒂”的善良巫师,他们同时保持着天主教和异教信仰。面对这种特例,法官在惊讶之余威逼利诱地迫其承认他们是普通的邪恶巫师。金兹伯格从中识别出了权力压制的味道。他说:“在主流文化的神学、教义以及神鬼学理论中,没有本南丹蒂信仰的位置:它们形成了不合理的异状生长,并因此要么被迫迎合那些理论,要么被铲除。”作者扩大视野,发现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都有类似本南丹蒂异教仪式的情况出现。他说:“很明显,从相隔甚远的利沃尼亚和弗留里两地的遗迹看,所涉及的都是同一种农业崇拜,因而这种崇拜必定曾经在非常广大的地域范围里。也许是在整个欧洲的中部早已流传。”金兹伯格后来将本南丹蒂研究发展为一项放眼全球的比较文化史。这显示了“形态学相似”理论的潜力。
毛里齐奥·贝尔托洛蒂(Maurizio Bertolotti)的《牛骨与牛皮》和奥塔维亚·尼科利(Ottavia Niccoli)的《阿格纳德洛战场上的死灵之王》也是“例外反推型”。他们分别研究了中世纪晚期“死牛复活”的巫术仪式和关于“死灵军队”的传说。二人分别发现,这些为天主教会所不容的仪式和传说,在教会内部,以及在基督教产生之前,有着很多古早版本。他们根据这些“形态学相似”,推断这些古代仪式和传说以变体形式分别融入基督教文化和民间土俗,并且判断欧洲宗教文化实际是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的混合产物。如贝尔托洛蒂所说:“新观念叠加于旧观念之上,但还没有完全达到抹去与这种古老圣事关联的地步……即使在我们的神话受社会发展推动并被进步社会阶级接管之时,这仍然是真实存在的。”尼科利也强调:“我们必须进而将这一事件置于传统经由非同质文化阶层流动的更大背景之中,置于它们在传递中发生转型和传统开始被传播之方式的大背景之中,这时常与它们在特定社会中所起的作用有关。”二者意在反映不同文化的互动性,并暗示大众文化的历史作用可能被低估。
就以小见大的有效性而言,“例外反推型”仍然避免不了推测。尽管它在宏观层面引入了比较分析,但至多只能证明其所选对象不是纯然的例外,离可靠的普遍性证明还有距离。虽然实际论证的结论并不比前述几个类型更合理,不过“例外反推型”在以小见大的方法论思考上的确走在更有启示性的方向上。这体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在几种以小见大的微观史类型中,只有“例外反推型”给出了个案何以“见大”的合理性论证。“单子同构型”和“结构细化型”毫无过渡,直接就预设个案可以无障碍地反映整体。“符号阐释型”以“象征”为中介,但没有合理解释。相比之下,“例外反推型”转换思维,不再只考虑如何减少推测成分以通过实证原则的检验,而是考虑微观史学本身的现实制约。在史料受限的情况下,以小见大论证先天就在实证原则面前处于被动。因而,它反客为主,跳出史料实证原则本身的范式限制,自主制定新的论证逻辑。“正常的例外”和“形态学相似”都是这种新论证逻辑的创新产品。
其二,“例外反推型”对大众文化的理解更切合实际。诚然,“例外反推型”与“符号阐释型”的逻辑起点相似。它们都是抓住文化冲突中的“怪异”一方作为切入点。屠猫和支持骗子的行为也是一种“正常的例外”。不过,“符号阐释型”的考虑略显简单,它注意的是“观者”(研究者)和“他者”(研究对象)的文化冲突。相比之下,“例外反推型”在此基础上加入了书写的话语权压制问题,意识到“述者”(手握书写主动权的统治阶级)视角也是考量的因素。实际上,它是基于三重文化冲突思考个案所承载的意义。由于没有考虑“述者”因素,“符号阐释型”将大众文化描述为一个没有外力干涉的、自洽的意义空间。这使之尽管没有出现“单子同构型”和“结构细化型”的简单化问题,但仍不够充分。“例外反推型”呈现的是一种既有独立性又结合精英文化的大众文化,更贴近实际的复杂状态。
2000年时,彼得·伯克曾说微观史学著作已出版数百本。在不可能囊括所有作品的情况下,对产生巨大影响或在微观史发起及争论阶段出现的诸项研究进行谱系性梳理,至少从源头上把握了微观史学的主要种类。在此之外,还有三种“非典型性”的情况有必要解释。
其一,在一项研究中轮流使用上述不同类型的以小见大逻辑论证同一主题,由之得出不止一个结论。例如乔治·杜比(Georgres Duby)的《布汶的星期天:1214年7月27日》(1973年,下文简称《布汶的星期天》)。该书分三部分研究这场决定了13世纪后几百年欧洲政治格局的战役。在第一部分详细追溯事件始末后,杜比在第二部分对战役结果进行“结构细化型”的因素分析。在第三部分,他又以法国胜利为符号,阐述了其在不同时期的象征意义,体现了“符号阐释型”特征。两种论证逻辑各行其是,得出两种结论。杜比的研究整体上不应被视为一种以小见大的逻辑类型,而是两种类型的并置呈现。试想,一座双塔式建筑,一塔是古典风格,另一塔是现代风格。双塔虽属同一建筑,拼搭也算是另类尝试,但却算不得某种逻辑或意向明确的独立风格。不过,这也为微观史研究提供了一种思路:同一研究对象,可以采用不同的以小见大逻辑加以解读。不必追求必然得出一种结论,重要的是提供更丰富的认识。
其二,有研究体现前述四种逻辑类型中不止一种特征,但每种特征都表现得不够充分。例如,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与学生编著的《我,里维耶,杀害了我的母亲、妹妹和弟弟:19世纪的一桩弑亲案》(1973年)。此书以一个杀人狂的自述为基础,重点关注法国社会舆论对其弑亲满门行为的反应,进而分析社会权力场域的隐性作用。从特征上看,它选取罕见的极端事件进行研究,似是“例外反推型”,但它实际只讲“例外”没有“反推”。它不考虑是否存在某种未明确的大众文化,只从看似奇怪的现象入手深究权力在社会生活中的文化操控机制。似乎也可以将之归为“符号阐释型”。然而,福柯在事件意义的解读中并未选定用于阐释的符号,只是直白地分析社会舆论反映,归为“符号阐释型”也不合适。这种情况不多见。它不做严格的逻辑推敲,更多是借古讽今,类似时事评论。
其三,仅面向一个看似微观的场所而不聚焦具体事件的研究。如李怀印的《华北村治:晚清和民国时期的国家与乡村》(2005年)。该书调查1875年至1936年晚清、民国的政局变化对华北获鹿县的长期具体影响。视角似是微观,实则是对华北社会结构超过半个世纪的长时段考察。它带有“结构细化型”特征,但由于研究对象不够具象,只见区域和结构,不见微观事件,难称其是真正的微观史学。再如王笛的《茶馆:成都的公共生活和微观世界,1900—1950》(2008年)。从标题上看,“茶馆”似被作为解读大众文化的符号,应为“符号阐释型”。不过,“茶馆”不具有难以理解的象征性,也不具有须细腻阐释才能揭示的深义,只被作者视作宏观社会因素具象表现的空间载体。尽管“茶馆”看似是个微观时空,但作者并未聚焦某一茶馆发生的某一特定事件,更多是历数在茶馆被谈起的各种时局民生话题。所涉及的“茶馆”是成都地区茶馆的总称,范围很大。这种研究的对象实际上是《略论微观史学》中被认为不属微观史学的“微观共同体”研究。它更接近德国一些学者从事的日常生活史。日常生活史具有微观化特征,但它“目光向下”,意在表现社会的“包罗万象”和“重建全面史”。与之不同,微观史学基于一桩口述性特征突出的、有始有终的具体事件,对之抽丝剥茧,并由此自下而上地探讨某种历史普遍性认识。不针对具体事件、只以微观空间对象展开长时段的社会生态研究是否算作真正的微观史学?学界同仁形成共识前,不宜将之做以小见大类型的划分。
将微观史学这种“非集团化”的史学发展趋势作类型化分析是危险的。这有可能重蹈仅从结构机制分析文化的覆辙。很多微观史研究者都是新思想迸发期的先行者。其作品也都绝不可能仅渗透着一种理念。区分出上述四种类型,主要是针对各项研究在以小见大逻辑上的差异。就此而言,尽管有些元素被多种类型共享,但每项以小见大论证结论的主线逻辑不会摇摆。因此,根据各项研究的学理主线分辨差异进而分门别类,要比想象中稳妥。
微观史学涉及的若干理论问题比其本身的理论逻辑问题更具影响力。它是20世纪最后二十年史学创新的先锋。此后各种新兴起的史学认识,或从它发起的理论问题做出反思,或与之共享某种观念进而延展。可是,当微观史学自身尚以模糊状态示人,很多基于它形成的史学认识也相应没有谈透。既然上文已尝试性呈现了一个具体谱系,就有必要重新对一些仍是模糊的相关理论认识再做分析,去魅澄清。
1.微观史学与全球微观史的关系
全球微观史观念在近十年产生影响。它把微观史考察的视野从山区、市井或农村,转向全球史研究的视域,即关注“边界和跨越边界,贸易与通信根源,知识转移、翻译和交流……人和他们的社会世界在生活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真实或想象的空间。在此背景下,研究人、团体、机构和产品的‘多元文化、社会或经济的联系’”。也就是说,全球微观史的研究对象是有跨文化边界经历或曾大范围移动过的人。其目的是通过这些人留下的口述性材料,探查其中反映的心理活动,揭示人类的洲际活动引起文化互动的实际状态。由于研究个体的移动范围大,遭遇的异域文化反差也就极大,以至于任何与这一个体文化同源的其他人都会体验到同样的文化冲突。这使全球微观史中个体的代表性不证自明。例如,对于同时踏上新大陆见到土著部落的欧洲人而言,所有人体验到的文化冲突是基本相同的,贵族和仆从同样会对这一切睁大双眼。经验可知,即便他代表不了所有人,但他的感受一定非常普遍。因而,全球微观史的个案研究无需面对“是否具有代表性”的拷问。
由此必然产生的想法是:能否在微观史学研究中融入全球性元素,以解决老式微观史学的以小见大易被质疑的问题。如果可以通过对二者的比较,提取出全球微观史独有而老式微观史学不具备的要素,很可能发现前者成功的诀窍。就此而言,全球视野、个体的洲际活动、文化反差极大的观念冲突,这三者是全球微观史的显著特征,特殊要素可能就在其中。有必要逐一论证。
其一,这个要素不应是全球视野。早在全球微观史的理念出现十多年前,老辈微观史研究者就已产出有全球视野的成果。2005年,金兹伯格基于18世纪荷兰东印度公司一个投机者的日记,具象地再现了殖民者如何矛盾地在劝人向善的《圣经》中为海外殖民和奴役黑人寻找依据。2006年,娜塔莉·戴维斯考察了一个穆斯林俘虏成为天主教皇幕僚的回忆录,从观念冲突中揭示出16世纪欧洲宗教的实际状态。尽管引入了全球视角,学界对微观史研究者的这些新型研究并未给予如全球微观史般的高度评价。可见,全球视角不是加强以小见大可靠性的关键因素。
其二,个体的洲际活动也不是全球微观史成功的要素。有些研究的确在史料翔实的情况下考察了个体的洲际活动,但却并未获得与全球微观史同等次的关注和认可。史景迁1989年的作品《胡若望的疑问》,还原了一个脾气古怪的中国基督徒在法国传教士引导下游历欧洲的过程。该书有全球微观史特征,但少有人评论。原因在于此书内容基本是基于材料讲述胡若望的怪异表现,未做以小见大的文化反差思考。因此,个体的洲际活动也不必然决定以小见大论证的可靠性。
其三,关键要素应是表现文化反差极大的观念冲突。洲际活动在个人身上体现价值不在于主人公走了多远的距离,而是这个少有的长距离加剧了文化反差的幅度,拉大了观念碰撞的张力。反差越大,个体对观念冲突的反应就越具有代表性。如果反差拉大到星际,那这个个体就代表全人类。个体对象具有代表性的要素就是其是否反映了反差极大的文化冲突。
老式的微观史学中也有重视体现冲突的类型。“符号阐释型”和“例外反推型”表现了阶级文化的冲突,为何效果不理想?差别在于这个冲突的反差幅度不够大。统治阶级和大众群体毕竟生活在同一个总体文化背景之中。在统治阶级和精英群体占据这个大文化空间的主导权时,留给大众群体的独立空间已经很小。的确,偶尔可以找到一个有创造精神的底层个体,证明其思想有独立于精英文化的部分。可是,再证明大众群体都有此思想意识,史料不足的问题就又出现了。全球微观史则没有此顾虑。它关注的个体所反映的冲突双方反差足够大,界限分明。
全球微观史的成功有特定条件的限制,微观史学不能轻松复刻。不过,它为老式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思路启示,即找到合适的反差较大的观念冲突事例,是尽可能加强个案之代表性的窍门。就此而言,虽然“单子同构型”“结构细化型”分别反映个体对规律、结构的服从,都不关注个体意识中的互动和冲突,但“符号阐释型”和“例外反推型”的确走在正确的思路上。这是一个重要启示:发掘冲突元素的思路可以不必局限于洲际维度。道德冲突、阶级冲突、信仰冲突也可能发生反差极大,公众反应普遍一致的情况。“假夫君案”即是一个例子。家庭伦理操守和生活现实的极大冲突使马丁妻子贝特朗的做法有一定代表性。全球微观史的模式不能直接解决老式微观史学以小见大的推测困境,但的确提供了重要启示。它突出了微观史学本身已具备却未被着重关注的重要元素。
2.微观史学与“碎片化”的关系问题
实际上,“碎片化”这种情况不会出现。学术层面几乎不会有人就“碎片”论“碎片”并形成影响。扎堆形成趋势更不可能。何况还有高规格的现代编审制度把关。因此,微观史学根本不会因受追捧而引发“碎片‘化’”。微观史学真正需要对“碎片化”质疑做出解释的重点,在于辨明其自身的研究应不应被视为“碎片”。驳斥这种质疑的最好办法是确证微观史学以小见大的结论是准确可靠的。很遗憾,上述微观史作品均无法做到。尽管全球微观史提供了一种尽可能增强个案代表性的思路,但至少目前局面没有明显改善。
可是,如果因此就判定已有的微观史学只是实证了一些个案,并视之为“碎片”,却又显草率。如果换一种思路,不要求提供历史普遍性的创新性解释,而是以能否提供足以撼动已有历史共识的反例作为判断一项研究能否实现以小见大的标准,那么某些微观史作品符合要求。以《奶酪与蛆虫》为例,书中的磨坊主思想之深刻,堪比启蒙思想家,可他生活在比伏尔泰早200年的偏远山村。这对现有的中世纪历史认识会形成冲击。毕竟在以往的认识中,中世纪教民的智识整体水准极受限制,最多也就是精英文化的附庸。磨坊主的例子显然动摇了这种普遍印象。可见,如果一项微观史研究无法基于史料证实其从个案中揭示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就有“碎片”之嫌。相反,如果一部作品能够冲击既有共识,这就部分地做到了以小见大,即反过来看“大”。
鉴于此,在无法确证个体的代表性情况下,能否提供对既有判断有启示性的反例,是微观史研究体现宏观思考维度,避免“碎片化”指责的有效方式。由此说来,“单子同构型”和“结构细化型”微观史作品是通过先行明确的宏观因素解读个体,不揭示冲突而意在演示宏观设定,这对既有历史认识不形成冲击。即便罗芒狂欢节是冲突性事件,在结构性剖析下也是大背景的必然结果,且结论在论证之先就已预设好了。相比之下,“符号阐释型”和“例外反推型”更适合找到有价值的反例。毕竟,它们选择对象时就在物色那种从史家的观者视角看颇为奇怪的个案,很容易形成对既有历史共识的冲击。提供足以推动认识更新的反例事件,是微观史学避免局限于个案而被斥为“碎片”的有效途径。
3.微观史学是后现代主义史学吗?
让-弗朗索瓦·利奥塔(Jean-François Lyotard)在1979年时说:“‘后现代’就是对元叙事(metanarratives)的不信任(incredulity)。”依此说法,这个概念实际上呼应了微观史学批评“宏观即客观”以及反映底层复杂性的学术志趣。然而当弗兰克·安克斯密特(Frank Ankersmit)在1989年时将“后现代主义”的主旨说成是放弃整体研究,以及与历史学的本质追求“决裂”(break),并且将微观史学作为这种虚无主义的代表时,争议就开始了。他说:“在后现代主义历史观中,目标不再是整合、综合和总体性,而是那些作为焦点的历史片段。例如,勒华拉杜里的《蒙塔尤》和他相继写的其他书、金兹伯格的《微观史》、杜比的《布汶的星期天》或者娜塔莉·戴维斯的《马丁·盖尔归来》。”微观史学的确不赞同一味宏观化,着眼细节,但它的目标是以小见大,仍要回到整体认识。任何微观史研究者未曾提出放弃历史整体认识的后现代主义主张。安克斯密特的说法与事实明显不符。因此,在概念上划清二者界限并不是难题。然而,将之混为一谈的声音仍不绝于耳。2000年前后,很多国际知名史学理论家仍被追问二者的关系。这令人费解。为何如此简单的道理十几年后依旧被作为值得讨论的问题?
问题在于,还有另一种语焉模糊、但却暗示作用很强的观点在发挥作用。在史学导论性的书籍中,时不时会批评后现代主义历史哲学的论说消解了真实与虚构的界限,并以微观史作品做例子,暗示史学中已经出现不重实证的文学式写作潮流。此类表达没有做出微观史学是后现代主义的判断,读者却会自行产生这个印象。例如,彼得·伯克说“事实和虚构之间的边界……在我们所谓的‘后现代’时期已经逐渐消失了”,继而将金兹伯格的作品放在一众小说中作为上述观点的例子。他说:“卡洛·金兹伯格也是一位小说家娜塔莉·金兹伯格的儿子。他是另一个因在写作过程中自觉采取文学方式而闻名的历史学家。”安·柯托伊斯(Ann Curthoys)和约翰·多克尔(John Docker)在一段题为“后现代实验”的文字中说:“在80年代和90年代,历史学家……撰述富于想象的微观叙事……在某些方面,他们混淆了所创造人物与真实历史形象……维系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历史与虚构的边界,正在被打破。”此类的表述将“后现代”“文学”“想象”“虚构”“微观”这些惹眼词汇分散在一段逻辑连贯的长文字中,虽然没有正式提及微观史学,但已在读者的认识中烙上了“微观史学掺杂大量文学虚构”的印象。
彼得·伯克以及安·柯托伊斯、约翰·多克尔的暗示性叙述不负责任,其模糊的表述会推动本就需要澄清的争议性概念搅在一起,造成更多混乱。
其一,三人的叙述暗示“有文学叙事特征的史作是在虚构历史”。然而,判断历史作品是否虚构,标准不在于它的叙事风格,而是能否言之有据。赵轶峰在《历史研究的新实证主义诉求》中指出:“在无数以人类事务为对象的学术门类中,历史学的特质是依据证据尽量厘清已然之事,由此构成与其他学术的区别。”史家的判断只要做到每出一论必随出处,就定然是实证文本。纵使水准风格有别,但抵得住“虚构论”的指责。金兹伯格曾表示自己的确借鉴了雷蒙·格诺(Raymont Queneau)的现代主义文学的风格,但他自信地说:“如果我没弄错的话,我的批评者们从未质疑过我对磨坊主一案相关文献的技术细节分析。”《奶酪与蛆虫》英版正文共128页,文后引注有41页,且引注中不仅提供依据的出版信息,还有大量对文本背景和引证细节的解释。不仅引,还要考据式地引。这种实证的充分程度不弱于那些没有使用文学笔法的历史著述。伯克在不呈现这一面细节时,从家学和文风上将其历史著述与文学联系在一起,暗示其作品属于“消解真实与虚构的边界”的后现代主义。采用“屏蔽一些又添加一些”的方式写新史学导论性的文字,并不合适。
其二,柯托伊斯和多克尔提及“微观叙事”时,其表述紧随“想象”和“创造人物”的措辞,似在暗示微观史学呈现小人物时虚构相关事实。的确,受限于材料,《王氏之死》和《马丁·盖尔归来》对小人物的细腻心思有一些推断和联想。推断事实就是虚构吗?仍可以参照赵轶峰对历史实证原则的看法:“证据与理论冲突时,证据说话;证据不足时,判断存疑。”据此,推测是不是虚构,关键在于史家是否在叙述中明示此处为推测,阐明确证范围。如以讲述事实的口吻叙述推测之见,那是虚构;但若在实证已至极限,基于可靠论述尝试启示性推断,并作说明,不造成误导,这种推测不是虚构。既然微观史学的推断不是虚构,因而就不能断言其为虚构,视之为后现代主义史学。
其三,这种模糊论述只举一例,或只称“微观叙事”却不点明作品,或多或少都会暗示读者形成微观史学均以文学风格写作的认识。本文已经证明微观史作品论证思路不同,因而其各自行文风格和叙事结构也有差异。“单子同构型”和“结构细化型”的作品有相当比重的量化或抽象分析,有些作品甚至运用大量数据和图表,根本无法形成所谓的文学叙事风格。“符号阐释型”和“例外反推型”尽管从怪诞现象入手,容易勾起读者的猎奇心理。可此“奇”是事件本身奇特,并非作者故弄玄虚,刻意在历史写作中使用文学手段叙事。且“奇事”介绍部分一般只占据全文的很小篇幅,紧随其后的是大量论证,没有施展文学风格的空间。不顾众多作品的类型差异,只论个别作品是后现代主义,暗示微观史研究都属一类。这是以偏概全。
据此可知,微观史学既不反对宏观历史问题的思考,也不推崇虚构,与安克斯密特描述的那种、同时也是学界多有争议的那种后现代主义无关。
4.微观史学与新文化史的关系问题
如今学界谈起微观史学与新文化史的关系,往往认为新文化史是对“后布罗代尔时代”各种研究底层民众意识活动的史学路径的汇聚,并将微观史学视为这股洪流中的突出一支,进而认为,微观史学代表了新文化史,而新文化史则包含了微观史学。这种印象多是在彼得·伯克的推广性文字中形成。然而,从那本旗帜性的《新文化史》文集来看,新文化史的理念不是对前期针对大众群体的研究进行汇总,而是在对之进行批判基础上提出大众文化史研究的新思路。文集中的学者们提出应该研究大众对精英文化的“挪用”(appropriation)。概念提出者罗杰·夏蒂埃(Roger Chartier)解释说:“对文化挪用的强调让我们看到,欲框定思想和行为的文本和言语从未完全有效地和从根本上完成文化渗透。挪用的行为总是创造各种用法或二度表现,很难将这些修改还原回那些生产话语和标准的人的意图或目的。”也就是说,新文化史注重表现一种能动自主地改变精英文化的大众文化。
因此,对于那些研究小人物却未体现大众文化自主能动性的微观史作品,新文化史家都提出批评。林·亨特(Lynn Hunt)说:“我们反对发展一种仅根据所探究的专题而定义的文化史。根据专题定义的文化史就像社会史有时做的那样,从一个群体转向另一个(工人、妇女、儿童、族裔群体、老人、年轻人),没有发展出文化汇聚或互动的多重意义,这种文化史已经要退化到无休止地寻找并描述新的文化行为的状态,无论是狂欢节、屠猫狂欢还是性无能者的烦恼。”“单子同构型”和“结构细化型”侧重社会因素的结构性分析,被批评缺乏大众能动性的关注容易理解,但《屠猫狂欢》和《马丁·盖尔归来》代表的“符号阐释型”研究从个体特殊性入手,竟也在批评之列,令人意外。
在新文化史学者看来,尽管这种借助格尔茨理论的研究注重表现小人物的文化复杂性,但最终所呈现的大众群体仍是在文化的系统中按部就班,没有意识能动性。夏蒂埃说:“文化史研究者一定不要摆脱了简单化的理论换来另一种同样简单化的预设,一定不要换掉了将文化视为社会事实之反应物的理论,又来了个不过是将仪式和其他形式的象征性行为表现为一种中心的、和谐的、共同体式意义的理论。”可见,新文化史与微观史学在大众文化研究的认识上存在歧见。
不过,“例外反推型”微观史学的志趣与新文化史如出一辙。夏蒂埃认为金兹伯格很好地诠释了他所谓的文化“挪用”,并且对之与新文化史的观念契合没有被重视感到诧异。他说:“事实上,正如卡洛·金兹伯格所展示的,在文件允许的情况下,完全有可能详细了解民众中的一个男人或女人可以如何思考和运用不属一类的有教养文化的智识元素,这些元素通过书籍接触到他们,并通过他们对这些元素的解释而完成了过滤。”就作品而言,金氏微观史笔下的善良巫师和磨坊主都体现了文化“挪用”。前者兼具基督教和巫术祭祀的信仰,后者阅读精英著述却将之断章取义地纳入自己的世界观。前文提到的另两位“例外反推型”作品也体现了“挪用”。死牛复活仪式和亡灵部队传说都被各自作者解释成古老传统在基督教文化和大众文化中的不同变体。新文化史对“挪用”概念的强调,成为判断各种微观史学是否为新文化史的标准。诸微观史学差异的明确,使二者关系的辨别不再流于模糊概念,而是落实到具体对象上。
什么是微观史学?这个问题放在开篇解释很可能言之无物。基于前文的分析再谈,可能与此前学界的概括侧重略有不同。微观史学是一套史学研究模式,它的主旨是以小见大地发现新的历史认识,不是抛开整体思考做“井底之蛙”;因而它的视角往往是自下而上的而非“上帝视角”的;由此,它的选择对象就有必要是非权力中心或非精英的平民乃至社会边缘人物;它使用的方法可以不同或是多种,但必须要能通过个案解释出历史普遍性,不能仅是从史料中考证出小人物的小事件;它的结论应当对大历史思考的更新有所帮助,决不能只是发现奇闻或对旧识的微观演示;它的意义不能仅限于再现过去“沉默的大多数”的声音,而必然要从理论上推动史学范式、路径、方法的反思。
这组概括中多是指向明确的理念设定。史料允许,都不难做到。唯独在如何以小见大的方法一环,描述只能是模糊的。这意味着已有的微观史学尚未找到普遍有效、可供推广的以小见大方法。可见,以小见大方法是微观史学理论深化的重点。本文总结了两点有意义的方向,即发掘案例中的观念冲突,以及找到有助于推动旧识更新的反例。不过,在深化之前,首要任务是要意识到当前学界对微观史学以小见大的方法认知尚处模糊状态,进而避免因之产生的误解。在科研和教研中,它经常被频繁地援引为模式创新的理论依据或方法借鉴。常有“采用微观史学的理论或方法,更新研究模式”的说法。本文已阐明,微观史学并不是统贯一致的方法。如果仅从其共性特征上称之为方法,那么只能总结出“例证法”或“共情体验”等早在微观史学出现之前就已常用的方法,毫无新意可言。
辨清微观史学以小见大的逻辑差异,一系列难称充分的理论判断都有必要再做解读,各种误解得以澄清。其一,差异辨析首先澄清了“微观史学是一种研究方法”的不恰当理解,它是一套在学理逻辑、考察视角、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结论指向、理论旨趣各个环节都有专门设定的研究模式。其二,修正了“微观史学是借鉴格尔茨人类学模式,通过符号阐释‘以小见大’的研究形式”的认识。本文已证明,微观史学借鉴、但不仅借鉴格尔茨模式。尤其是,真正将微观史学带向最合理方向的,不是格尔茨,而是来自史学家在理论整合中的创造力。其三,改变“微观史学创造性地实现了史学研究‘以小见大’”的泛泛印象。以小见大是微观史学的主旨,但实践中存在方法和模式的限制,真正实现的难度很大。各种微观史学以小见大的策略合理性多有差异。一概而论并不合适。
此外,在化解微观史学自身引发的误解后,差异辨析进一步释清了它与其他史学主题联合讨论时产生的种种模糊和争议。由此得以形成一系列有依据的判断:其一,全球微观史成功的合理内核不在于全球性。微观史学本身就具有这种内核,只是未引起重视。其二,文化冲突元素的充分利用和反例对旧识更新的价值,决定微观史学不是“碎片研究”,更不会导致“碎片化”。其三,微观史学是以小见大的史学,且言之有据,存疑明确,与后现代主义抹杀整体历史认识价值,消解真实与虚构界限的倾向不属同类。其四,新文化史与微观史学虽在关注对象上多有一致,但前者与大多数微观史研究在思路与方法上有显著差异,不能等同视之。只有“例外反推型”的微观史研究与新文化史主旨一致。
微观史学的名称极其醒目,却又很容易产生负面暗示。诸多误解由此产生。这并不影响最初那批史家因之名声大噪,但的确给在概念上坚持求真的史学理论研究者带来诸多麻烦。微观史学的理论探讨有必要拂云拨雾,返璞归真。这一工作首先要从辨清其以小见大的深层学理做起,尤其要重视它们之间的差异。
原文载《史学月刊》2024年第1期,注释从略。